松田网讯(记者:李帆 摄影报道)11月6日,我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座谈会。学院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院长庞永师主持。
庞永师院长在会上传达了有关法律精神。《民办教育促进法》从2002年年底颁布实施之后,对推动我国的民办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2012年教育部启动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工作,经过4年的艰苦工作,2016年11月7日上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了当前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出台的背景以及修改条款的情况等。会上,与会人员分别发表了对《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的认识。
庞永师院长在学习座谈会上谈了三点体会:《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使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有了非常清晰的法律依据,学校依法治校也有了依据,这些依据将对民办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和巨大的促进作用;《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增加的几点内容是为民办学校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的;建议应该从学校层面积极地思考,充分利用新的政策,在新常态下把学院做大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