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管理科:
1、具体负责全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健全消防业务知识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培训。
3、制定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学院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和处理的意见。
4、负责检查学院各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6、确定重点部位,建立消防档案,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及图书资料、档案等安全管理措施。
7、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8、负责学院明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的审批工作。
9、负责协助学院所有的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手续。 10、负责监督学院施工单位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11、组织、管理兼职义务消防队,并就任保卫处义务消防队队长。组织对学院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培训和实施实战演练。
12、组织扑救初始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查处火灾安全事故。
13、定期向保卫处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4、协助做好重要接待任务有关消防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15、做好消防资料、消防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16、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治安维稳管理科:
1、负责学院维稳、应急处理和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2、对口负责校卫队员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校卫队工作计划组织
队员训练,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礼仪修养及业务水平。
3、负责督促、检查校卫队各岗位工作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校卫队考核、评比,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4、负责对校卫队实行责任追查制管理,完善奖惩制度。
5、健全校卫队记录化管理,有关校卫队的文字材料条目清晰,管理规范。
6、负责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及时清理进入校园的闲散人员、推销商品人员,收、捡废品和携宠物进校等人员。
8、负责检查校园内有无违法张贴物及乱贴乱画情况。
9、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及巡查工作,避免重大案件发生。
10、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安全管理科:
1、负责学院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贯彻有关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章制度。
2、负责监督检查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建立并管理学院的交通安全档案。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交通安全管理文件,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清除周边安全隐患。
5、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6、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负责制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师生、外来人员与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9、做好校园交通环境的优化工作,适时整顿校园交通秩序,购买、安装交通标志牌。
10、负责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者提出处理意见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11、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日常综合管理科:
1、负责办公室值班及内勤工作。
2、接待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投诉,协调与处理学院内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章行为,并做好处理记录。
3、管理校内学生集体户口、办理户籍迁移和身份证等手续;负责学生户籍信息录入、学生情况登记表的建立。做好户籍咨询和答疑工作。
4、负责保卫处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做好部门的各项通知和宣传工作。
5、负责接收、登记文件、文档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工作台账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
6、负责接听办公电话,并建立电话记录备案工作。
7、负责保卫处各种文件的呈阅、催办等工作,并做好保卫处文书档案管理及材料收集。
8、负责本部门财务报销、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9、做好内外文件、信函归档,以及起草各种通知、会议记录和案件处理报告。
10、负责文字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本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