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各纳税人需要汇总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4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2024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应退或应补税额需要各教职工自行办理,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APP操作指引培训。
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各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2023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应退或应补税额需要各教职工自行办理。现组织开展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APP操作指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