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州应用科技学院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各院系: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的文件精神,切实为创业大赛打好坚实的基础,学校现定于2021年4月至6月举办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

一、大赛主题

我敢创 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

旨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帮助学生顺利迎接2021年第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促进更多师生共同探索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推动毕业生在机遇和挑战中寻求创业带动就业的突破口,以更高的质量就业创业。

校赛将举办“2+2”系列活动。“2”是2个主体活动,分别是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和2021年第届“赢在广州”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2”是2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 之旅”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聚焦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结合革命老区等地方实际需求进行。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辅导报告。在校赛期间邀请有关专家开设报告或主旨演讲,围绕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创新创业实践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和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参赛对象与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毕业不超过的五年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

(二)参赛要求:

1.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所组成的创业团队形式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含团队负责人)。鼓励跨专业、跨系、跨年级组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报名通道: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具体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以省厅通知为主)

3. 参赛项目要求:

1)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类别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④“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⑤“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分类

根据“互联网+”大赛分类和我校参赛项目特点,参赛组别主要分为本科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项目所属类别,具体如下:

  1. 创意组。参加主赛道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8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 年之后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学校科技成果(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8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8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在校学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学校的科技成果(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 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 (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的毕业生)。

    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在编教师(2021 年 6 月1 日前正式入职的教职工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5)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①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②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6)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①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②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赛程安排

    20204月-6

  1. 本次校赛为省赛的校级初赛,校赛分为院系初赛、校复赛、决赛。

    二)各院系赛事(4月19日-67日)

    1.由各院系自行制定本院系赛事方案,确定大赛负责老师,并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学校给予一定的初赛组织经费,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含院(系)初赛奖金、评审费及必要的业务费,各院(系)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经费使用详细计划。

    2.由于18级学生已上《大学生创业基础与实训》课程,要求大三学生全部报名参与,并在网上https://cy.ncss.org.cn/申报;鼓励大三学生带动大一大二学生参与比赛;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转化为参赛项目。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各系初赛报名项目分配如下:经管学院147项,计算机系102项,艺传系80项,法政系88项,外语系72项,电汽系68项,社体系34项。总计591项。按照各院(系)在校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数量上不设上限创新创业学院定期公布各系报名参赛情况。

    3.比赛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选拔推荐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学校复赛,院(系)初赛于523日前完成,将推荐进入校复赛的项目资料报创新创业学院,详见附件2。每个院(系)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经管学院不少于5个项目参加学校复赛,鼓励每院(系)至少有一个项目是已毕业学生的创业项目。

    (三)学校复赛(67日-614日)。各院(系)推荐参加校复赛的项目需要提交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学校大赛组委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参加校决赛的8个项目。

    (四)大赛决赛(615日)。校决赛项目经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获奖奖项。各项目团队需进行现场路演、答辩,作品展示等。

    (五)推荐参加省赛初赛(6月-7月)。对推荐参加省初赛的项目进行指导培训。

    五、奖励设置

    (一)获奖团队奖励

    1. 对于在国家级取得奖项的学生参赛团队,在国家和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学校另外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等奖(金奖):20000元,二等奖(银奖):10000元,三等奖(铜奖):8000元。

    2.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参赛团队,在省厅奖励的基础上,学校另外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等奖(金奖):10000元、二等奖(银奖):8000元、三等奖(铜奖):5000元。

    3.对于进入广东省决赛的学生团队和教师,学校总计一次性奖励5000元奖金。。

    4.校决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并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和奖金

    5.校赛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8名,授予指导教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和奖金

    6.获奖团队成员,还可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获得课外培养学分,并在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评优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7.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奖项的团队成员可以申请免修公共基础课《大学生创业基础与实训》。

    (二)组织赛事奖励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在奖励获奖团队和教师的基础上,为更大范围调动各学校的参与度,对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组织者,设立组织奖励,奖励如下:

    学校特设院系组织奖颁发相应的奖励,授予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校赛优秀组织奖。

    其他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把组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质量、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

    2.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专家、专业教师在本院系的项目遴选、评审、指导和培育方面的作用。

    3.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动全院系师生的力量,全方位挖掘有潜力的项目,尤其是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的优秀创业项目,积极鼓励学生报名参赛,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4.闻中心做好大赛的宣传及优秀项目宣传工作。

    5.各院系自行制定适合本院系实际的比赛方案,明确大赛工作的负责人与联系人,并于61日前提交各院系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邮534737946@qq.com)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6.进入校复赛的项目需填写大赛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各院系需填写大赛项目统计表(详见附件2)。。

    附件:

    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报名表 /uploadfiles/2021/04/20210422091600426.doc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项目统计表   /uploadfiles/2021/04/20210422091611979.xls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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