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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1-03-31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础知识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坚定入党积极分子理想信念,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不断巩固和提升党员发展质量,现就做好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原则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可采用跨院(系)部联合培训的形式进行,培训前报培训方案到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培训时间

     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

     三、培训对象

     1.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成绩优良,无补考,无违纪;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课外文化活动;“学习强国”学习表现优秀;定期上交思想汇报,各方面表现良好,各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高中时参加党校培训已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

     3.党课结业证已满三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4.以上符合培训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都必须进行推优。 

     四、培训内容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入党的流程和程序、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实践教学、志愿服务、撰写思想汇报、考试四个环节。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各二级党组织按要求组织结业闭卷考试,并将培训考核成绩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由学校党委统一对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培训。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并分别于培训前、后一周内提交培训方案(含培训安排、学员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培训考核成绩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到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严格培训纪律。参训学员须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事请假者,须以书面向所在党支部申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对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的学员,要及时通报所在支部,并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3.认真交流研讨。各基层组织要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围绕培训内容开展分组讨论,并做好现场指导和记录。

     4.严肃考试纪律。结业考试中凡有抄袭、换卷、夹带资料等作弊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计,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并将结果通报其所在支部。

 

     联系人:黄小珍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学员信息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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