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嵌入式课堂—— 新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权力结构变革

发布日期:2023-05-23

法政学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于516日成功举办了嵌入式课堂活动——《新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权力结构变革》,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刘志伟副教授担任主讲人。本次讲座旨在为法政学院师生提供深入、丰富、有用的知识,帮助大家深刻认识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在讲座伊始,刘教授以我国政策制定和机构改革为背景,深入阐述了金融监管权力结构的演变和调整,从而深刻剖析了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随后,刘教授分别从如何理解权力结构主义、如何审视中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权力结构、中国的金融监管权力结构应当如何塑造三个方面依次展开。

首先,刘教授分别从结构主义、权力结构主义和权力结构三个方面来论述权力结构主义的理解,接着刘教授采用“四维”分析框架,即职能、机构、体制与过程,来分析权力结构中权力的边界范围、享有主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中,职能是权力核心、机构是权力载体、体制是权力关系、过程是权力运行。通过这一理论学习,学生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权力结构主义的意义和重要性,并为后续的学习打下基础。接着,刘教授审视了中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权力结构,深入探讨了当下中国的金融监管权力新格局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针对权力边界范围、权力内容、权力享有主体、权力管理体制以及权力运行过程等难点,刘教授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和建议,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并夯实金融监管的基础。最后,刘教授指出中国的金融监管权力结构应从权力来源范围、权力享有主体、权力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过程四个层面进行构建。对于权力来源范围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标准来规范政府的介入,保证权力满足事务性质、所涉利益和市场效率等三方面标准;对于权力享有主体,应该分离地方金融局和地方金融办,以及合理分割权力;对于权力管理体制,应该在宏观和微观维度下规范控制;对于权力运行过程,应该建立有效监测控制机制,实现权力监管的有效运转。

 

此次嵌入式课程内容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深刻认识中国金融监管权力变革的机会,也拓展了大家的学术视野和思考问题的角度。在未来的工作中,法政学院将继续加强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为师生搭建一个更加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推动学院的学术和科研活动迈上新的台阶。

编辑:禤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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