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虹,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法政学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近20年。
1981年9月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5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期间于2001年—2004年攻读在职法律硕士,获法律硕士学位。2000年评聘副教授职称;2011年评聘教授职称。在工作过程中,曾获得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校师德先进个人、本科生优秀导师等荣誉称号。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学术兼职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职业警官学院兼职教授等职。
发表论文20多篇,代表作有:《赋权与规制:我国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之构建》(《法律科学》2011年第6期);《论我国检察机关公诉裁量权的多元化》(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6期);《论我国刑事证明的最高标准之重构》(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3期);《论刑事领域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之完善》(载《人民司法》2011年17期);《论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律师的实质性参与》(载《政法学刊》2019年第2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的现状及完善》(载《理论导刊》2008年第3期);《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多元化不起诉的新路径》(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0年第3期)等;其中,论文《论我国检察机关公诉裁量权的多元化》一文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主编的教材有:《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证据法学教程》等。
完成与参与的项目:2011年主持并完成了陕西省教育厅项目《陕西省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另外还参加多个国家级、省级项目和横向课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