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法律系 商经法教研室召开课程思政建设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3-03-29

为进一步提升商法与经济法课程与专业的建设与教学质量,2023328日下午7:00,商经法教研室召开了“将OBE教育理念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培养新时代的应用型法学人才”相关研讨。本次会议采取线上方式召开,商经法教研室全体教师及系主任杨文兵副教授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商经教研室主任马文心老师主持。

 

首先,教研室主任马文心老师就OBE教育理念做了引导报告,基于施晓秋教授授渔而非授鱼、布道而非好施,从"CBE"Course-Based Education,课程导向)向“OBE”(Outcomes-Based Education,产出导向)的转型相关报告会所传达的精神,组织教研室的老师们共同探讨了OBE理念的指导下应如何转变教育观念,如何进行教学改革和课程设计的相关探讨。

 

关于在OBE理念下进行法学人才培养的方法探讨,学科带头人杨三正教授、周汉德副教授、傅懋兰副院长均作出精彩发言。两位教授结合法学理念作出了如何培育法德兼备人才的宏观性阐述,傅懋兰副院长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指出,基于OBE核心理念,当下法学课程教学的设计与安排,应加强实践性及应用性,切实衔接实务、衔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衔接法律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要求,兼顾多角度,多方面的需求,回应时代呼唤,结合学生的兴趣和成长需要,师生共建OBE理念框架下的新法学教育。教研室其他老师也积极发言,对OBE理解下如何进行课程的设计和考核作出了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讨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国需,促法兴,培养能够响应时代召唤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基于OBE理念的“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指导内涵,立足于课程思政建设,深刻把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等文件对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商经法教学中,如何进行有效的课程设计及教学理念传达,也是一个核心问题。

 

“结合OBE理念如何将课程思政与树德育人相结合”的问题,教研室成员纷纷分享了自己的实际教学经验和相关思考。邱冬梅、卢筱瑜老师分别对课程中如何进行思政教学的实际案例、思路把握作出了分享。傅懋兰副院长及参会的杨文兵主任对课程思政的素材来源把握、对如何生动有趣的将思政内容与法学专业知识融合作出了详实的指导,尤其是在课程设计中,可以将各个知识点、各个章节、乃至于各个细分学科与实践之中各个法律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与要求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有机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展示做出有机结合。

与会老师们讨论热烈,在参与具体内容讨论的基础上,均认为本次教学研讨内容丰富、具有启发性,也具有指导意义。不仅对课程设计,教学设计作出了切实可行的思路指导,也激发了老师们的学术灵感,并建议教研室以后多组织此类活动,在教学内容和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共同提升法学教学和科研水平。

活动最后,本次研讨会达成统一共识,商经法教研室将以OBE理念为方向性指导,以牢牢把握课程思政方向为基础,进行更具有实践性和建设性的课程新设计。同时,以促进教学交流,增进教学科研能力的共同发展为抓手,以师生共建为契机,教学团队将切实结合课程思政并稳步推进OBE理念下的课程建设,以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供稿:马文心;审核:张蕊馨;编辑:林丽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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