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我校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09 00:00:00

学校各部门:

近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批次说明

第一批次的省基金项目清单如下: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粤穗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莞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惠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江联合基金、2026年度南沙联合基金;

3.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气象联合基金、2026年度地质联合基金、2026年度水利联合基金。

各支基金申报指南详见原网站(网址: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91688.html),请各科研人员根据整体申报要求和说明合理做好年度申报规划。

二、重要变化说明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取消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的面上项目申报条件(见网站: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91688.html)。

三、总体申报要求和说明

1.项目仅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已经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

2.每个申请人2026年只限提交1项省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企业联合基金、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包含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1项(含)以上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已经提交2项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5.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前述所指“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均不含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

除上述总体限制要求,其它各类型基金项目还有其他条件应一并满足,详见相应的申报指南(见网站: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91688.html)。

四、材料提交以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二)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1。

如有需加盖我校公章(如合作协议、生物安全声明等)的申报材料,请申请人于2026524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kunlun1999@126.com。

(三)请申请人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如全职在职证明、合作协议书等)并保存,经科研处审核通知提交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以下相应项目截止时间前填写完整项目材料,逾期提交产生的后果项目负责人自负。

项目类别

官方网上正式填报时间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2026年5月15日—6月10日17:00

2026年6月3日17:00

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

2026年5月25日—6月10日17:00

2026年6月3日17:00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2026年5月29日—9月2日

17:00

2026年8月26日17:00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重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2026年5月29日—6月23日17:00

2026年6月16日17:00

联系地址:至善楼J1-104

附件: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