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除了应具备《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研究领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见附件2)明确的范围。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海洋科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领域。
(二)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建设目标、产业技术研发及工程化主要任务;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要有必要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应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不少于2000万元,设计类企业不少于1000万元,制造类企业不少于2000万元。
(五)由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牵头组建的,研发场地应相对独立且不少于2000平方米;由企业牵头组建的,研发场地可适当放宽至不少于1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数量
根据《通知》要求和高校实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不超过1家。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5家,将视高校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照管理办法中《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二)申报人于2025年11月24日11:00前将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申报汇总表、承诺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上述纸质版材料全部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办公室,同时电子文档(需提交可编辑文档、表格及全套申报材料的PDF)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方式:
广应科科研处:秦老师,gykqwee@163.com;
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张帅,020-83133043;
省教育厅科研处:张婧,020-37628711、37628626;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及其有关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