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统计2022年上半年科研成果和申报使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6 00:00:00

学校各部门: 2022年上半年的科研成果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在开始。此次统计的数据将作为2022年度教育部科技/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对待,仔细审核。 一、科研成果统计 全校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均需参与统计工作,科研成果统计具体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方便以后科研成果材料的查询管理,所有成果支撑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版备案存档。 统计内容包括(以下成果均需署名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1.公开发表的论文(附件1); 公开发表论文期刊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的正规刊号,原件由各部门内部审核,向科研处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论文均只统计第一作者。 温馨提示:关注科研处“广应科科研”微信公众号,进入“干货”栏目,手机随时查看最新北大核心和南大核心刊物目录,已降级期刊不纳入本次统计,升级刊物可纳入本次统计。 2. 出版的教材、专著、译著(需提供原件)(附件2); 3. 科研项目(只统计科研项目, 需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件3); 4. 科研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4); 5. 参加各级各类科研工作、学术交流会议(附件5)(需提供会议文件,包括邀请函、参会回执); 6. 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附件6); 7. 软件著作权 (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附件7); 8. 研究与咨询报告(需提交报告复印件,被有关单位采纳的报告需提交采纳证明)(附件8); 9. 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9)。 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报使用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以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12)。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只可冲抵教学工作量不足,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三年内有效。本学期出版的教材、结项的科研课题,请负责人在本学期完成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分配,并填写对应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附件10、附件11)。 三、材料提交 1. 表格可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延,提交时须向科研处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表格(附件1-12)及支撑材料命名为“部门名称+2022年上半年科研成果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发送至邮箱1114337855@qq.com或云之家刘峰老师,纸质版表格需由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公章提交至科研处。 2. 表格和相关电子纸质材料由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提交,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 请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统计和上报工作。本学期发表的文章均可纳入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范畴(已申报过的不可重复申报),作为非教学工作量使用。不能拿到论文原件的可以先提供录用通知书报备,原件及复印件后期补充。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17820596121 联系地址:肇庆校区行政楼X1-202 附件:1. 科研成果统计表(论文) 2. 科研成果统计表(教材) 3. 科研项目统计表 4. 获奖科研成果汇总表 5. 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 6. 获专利情况统计表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统计表 8. 科研成果统计表(研究与咨询报告) 9. 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材料统计表 10. 科研成果(教材)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 11. 科研成果(课题)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 12.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6月6日

关于统计2022年上半年科研成果和申报使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