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广松〔2011〕43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始统计2020年下半年的科研成果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并作为2020年度教育部科技/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
全校各职能部门、院/系/部均需统计,科研成果统计具体时间范围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因软件著作权、研究与咨询报告、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材料为本年度新增统计项目,统计时间调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为方便以后成果材料的查询管理,所有成果支撑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备案存档。
统计内容包括:(以下成果均需署名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1.校内外发表的论文(附件1);
公开发表论文期刊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的正规刊号,原件由各部门内部审核,向科研处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论文均只统计第一作者。
2. 出版的教材、专著、译著(需提供原件)(附件2);
3. 科研项目统计表(只统计科研项目, 需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件3);
4. 各级科研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4);
5. 参加各级各类科研工作、学术交流会议(附件5)(需提供会议文件,包括邀请函、参会回执);
6. 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附件6);
7. 软件著作权 (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附件7);
8. 研究与咨询报告(需提交报告复印件,被有关单位采纳的报告需提交采纳证明)(附件8);
9. 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9)。
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报使用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12)。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只可冲抵教学工作量不足,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三年内有效。本学期出版的教材、结项的科研课题,请负责人在本学期完成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分配,并填写对应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附件10、附件11)。
三、材料提交
1.表格可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延,提交时须向科研处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表格(附件1-12)及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805279620@qq.com,纸质版表格需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提交至科研处。
2.表格由各部门统一上报,因评职称等相关事项的需要,科研成果统计表格(附件1-9)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及非教学工作量统计(附件10-11)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院/系/部、职能部门,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统计和上报工作。本学期发表的文章均可纳入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范畴(已申报过,不可重复申报),作为非教学工作量使用。不能拿到论文原件的可以先提供录用通知书报备,原件及复印件后期补充。
联系人:王岁艳 联系电话:82851613(8613)
邮箱:805279620@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1.科研成果统计表(论文)
2.科研成果统计表(教材)
3.科研项目统计表
4. 获奖科研成果汇总表
5. 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
6. 获专利情况统计表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统计表
8. 科研成果统计表(研究与咨询报告)
9. 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材料统计表
10. 科研成果(教材)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
11. 科研成果(课题)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
12.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