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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0年下半年科研成果和申报使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9 00:00:00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广松〔2011〕43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始统计2020年下半年的科研成果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并作为2020年度教育部科技/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

全校各职能部门、院/系/部均需统计,科研成果统计具体时间范围为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因软件著作权、研究与咨询报告、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材料为本年度新增统计项目,统计时间调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为方便以后成果材料的查询管理,所有成果支撑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备案存档。

统计内容包括:(以下成果均需署名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1.校内外发表的论文(附件1);

公开发表论文期刊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的正规刊号,原件由各部门内部审核,向科研处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论文均只统计第一作者。

2. 出版的教材、专著、译著(需提供原件)(附件2);

3. 科研项目统计表(只统计科研项目, 需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件3);

4. 各级科研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4);

5. 参加各级各类科研工作、学术交流会议(附件5)(需提供会议文件,包括邀请函、参会回执);

6. 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附件6);

7. 软件著作权 (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附件7);

8. 研究与咨询报告(需提交报告复印件,被有关单位采纳的报告需提交采纳证明)(附件8);

9. 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9)。

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报使用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12)。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只可冲抵教学工作量不足,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三年内有效。本学期出版的教材、结项的科研课题,请负责人在本学期完成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分配,并填写对应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附件10、附件11)。

三、材料提交

1.表格可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延,提交时须向科研处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表格(附件1-12)及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805279620@qq.com,纸质版表格需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提交至科研处。

2.表格由各部门统一上报,因评职称等相关事项的需要,科研成果统计表格(附件1-9)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及非教学工作量统计(附件10-11)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院/系/部、职能部门,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统计和上报工作。本学期发表的文章均可纳入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范畴(已申报过,不可重复申报),作为非教学工作量使用。不能拿到论文原件的可以先提供录用通知书报备,原件及复印件后期补充。

联系人:王岁艳 联系电话:82851613(8613)

邮箱:805279620@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1.科研成果统计表(论文)

2.科研成果统计表(教材)

3.科研项目统计表

4. 获奖科研成果汇总表

5. 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

6. 获专利情况统计表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统计表

8. 科研成果统计表(研究与咨询报告)

9. 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材料统计表

10. 科研成果(教材)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

11. 科研成果(课题)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

12.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