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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9年下半年科研成果和申报使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1 00:00:00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广松〔2011〕43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始统计2019年下半年的科研成果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并作为2019年度教育部科技/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了准确反映学校科研成果,现对在校学生署名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9年获得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学生的科研成果另附表格并注明,按照模板进行统计。

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

全校各职能部门、院/系/部均需统计,科研成果统计具体时间范围,教职工为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学生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统计内容包括:(以下成果均需署名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1.校内外发表的论文(附件1);

公开发表论文期刊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的正规刊号,原件由系(部)审核,向科研处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松田科教》发表的论文不需复印件;所有论文均只统计第一作者。

2. 出版的教材、专著 、译著(需提供原件)(附件2);

3. 科研项目统计表(只统计科研项目, 需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件3);

4. 各级科研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6);

5. 参加各级各类科研工作、学术交流会议(附件7)(需提供会议文件,包括邀请函、参会回执);

6. 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附件8)。

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申报使用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9)。

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只可冲抵教学工作量不足,超出部分无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三年内有效。《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个人账户统计表》将发至各部门,教师可从统计表中查询个人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数。本学期已结项的科研课题(需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已出版的教材,请负责人在本学期分配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并填写对应的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分配登记表(附件4、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表格可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延,一式两份,提交时须向科研处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各部门保留一份,以便查阅。所填统计表纸质版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名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2.表格由各部门统一上报,统计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

3.请各院/系/部、职能部门,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统计和上报工作。

4.本学期发表的文章均可纳入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范畴(已申报过,不可重复申报),做为非教学工作量使用。不能拿到论文原件的可以先提供录用通知书报备,原件及复印件后期补充。

5.因职称评审和晋档需要科研处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请各位教职工重视科研成果的及时申报。

联系人:王岁艳 联系电话: 82851613(8613)

邮箱:805279620@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关于统计2019年下半年科研成果和申报使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科研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