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型犯罪研究〉2021年第2期投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学校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型犯罪研究〉2021年第2期投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积极投稿。

一、投稿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型犯罪研究〉2021年第2期投稿工作的通知》(附件)。

二、投稿方法

1.截止时间 2021 625日。

2.投稿方式:教职工自行投稿,投稿论文请按照附件论文格式送至公安网xyzx2k@gat.gd或互联网xyzx2k@163.com

联系人:王岁艳            联系电话:020-82851613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型犯罪研究》2021年第2期投稿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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