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调动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广松【2018】2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单位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成果要求 1.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研究报告、实践总结、改革方案、教材、网站等,但成果的实践成效必须有支撑材料予以证明。
三、申报条件 1.个人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单位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3.曾获得过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但无新举措和新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曾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如有新举措和新突破的项目,只能申报高一等级的奖项。
四、奖励数量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成果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0%,二等奖成果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0%,特等奖数量视申报成果质量酌情确定。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含成果主持人);成果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教学成果。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推荐参与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必须在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中遴选。
五、申报要求 1.填写《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完成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需编装成册)。 2.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并由单位汇总,于第十七周周二(6月23日)下午五点前统一报送成果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至邮箱:112996829@qq.com。 3.每项申报的成果需准备三份纸质材料,并用档案袋装好,在封面贴上申报书的首页。因受疫情影响,有条件返校的成果完成人可将纸质材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交教务处,无法返校的成果完成人可在下学期开学后补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张霓 联系电话:82855565(8565) QQ邮箱:112996829@qq.com
附件:
1.《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广松【2018】29号)
2.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