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稳步推进我校迎评促建工作,进一步梳理学校合格评估核心数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度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情况监测报告》的常模数据,对照近年来学校填报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制定了《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核心数据预填报分析表》(详见附件),请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好相关填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提前规划,做到数据科学合理,有依据,可佐证,可校验。
二、提交时间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
三、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明德楼J2-104办公室
四、联系人:胡习成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5月10日
附件: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核心数据预填报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