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开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学校各二级学院:

  公开课是教师展示教学水平,交流教学经验的平台。为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入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我校教师的教研能力,学校拟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1.公开课采用现场授课形式。指在主讲教师正常授课时组织的讲课、听课和评课的活动形式。

2.每一次公开课后均应召开评课会。评课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评课课程名称及主要内容、主讲人和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发言摘要、评课总结等,上述材料(含图片资料等)由二级学院统一归档。。

二、公开课报送

1.开展公开课的教师原则上应为学生评教在本学院前10%的骨干教师,或教学督导听课优秀者,教学经历未达三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开展公开课,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主讲教师遴选、教学模式与教案设计。

2. 公开课开课前一周的周一,将该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纸质和电子版)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存档。

3.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第6周至第15周期间开展2次公开课(建筑与设计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心理健康与教育中心各开展1次,音乐学院本学期暂不报公开课),并将公开课安排表的电子版于第四周周三(9月26日)下班前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指定邮箱,纸质版(需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交J1-104室(至善楼)。

4.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公开课时间安排不能随意更改,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需要提出更改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三、听课要求

1.各学院开展公开课活动时,各学院45岁以下无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须按时参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2.听课教师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并撰写听课体会或总结,以达到取长补短,交流提高的目的。

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对各学院提交的公开课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听课,对于未组织教师观摩与评议公开课的学院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郑旭江 电子邮箱:932979318@qq.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11日

附件:XX学院公开课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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