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过程的最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全面客观了解课堂教学动态,及时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学水平,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听课制度(修订)》(广应科[2022]75号)文件精神,落实合格评估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本学期听课活动安排如下:
一、听课安排
1.校领导: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6节,其他校领导听课每个月不少于1节,且需听马克思主义学院一位或以上教师的课程。
2.校级教学督导:原则上每人每学期听课20-40学时(包括听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每月不低于4学时。
3.学院教学督导:原则上每人每学期听课16-32学时(包括听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每月不低于3学时。
4.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听课严格遵照广应科【2022】75号文件执行。
听课时段为教学周第1-16周。
二、听课形式与要求
1.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听课范围不受限制,校级教学督导、二级学院督导及同行听课原则上听取本组、本学院教师承担的课程。
2.各二级学院自行做好本学期的听课计划,安排好本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的听课工作,听课过程应贯穿整个学期,不得过于集中听课。
3.所有听课采取随机听课方式,不得事先告知,评价结果三年内有效,有相关需求的教师可以提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申请。
4.听课人员要高度重视听课工作,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客观公正地做好听课记录,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填写《行政干部听课记录表》,教学督导听课填写《督导听课记录表(理论)》或《督导听课记录表(实验)》,二级学院教师听课填写《同行教师评价》。
5.听课人员听课时应提前到达教室,遵守课堂纪律,听课后对发现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与被听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如遇到教师迟到,先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再向教学单位、教务处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不定期将各单位听课情况进行公布,并于第18周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在《评建简报》上发布。
联系人:曹秋香 电子邮箱:172270421@qq.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行政干部听课操作手册
附件2:教学督导听课操作手册
附件3:同行教师听课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