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在董事会及学校领导指导下,负责全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校级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职员工的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学校人员的劳资管理、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下设人事管理科、薪酬福利科、师资管理科、综合科。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遵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校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人员补充调整计划;
2.负责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人员招聘,组织对试用期人员考核;
4. 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辞职(退)等事项;
5. 负责全校教职工合同(协议)的管理工作,处理有关劳动争议;
6.负责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继续教育等工作;
7. 负责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聘任工作;
8. 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学期、学年等绩效考核;
9. 负责组织校内“双十佳”评选、各级“评优”与“评先”推荐工作;
10.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五险一金等工作;
11. 负责有关人事信息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2. 负责人事处网页及人事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13. 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干部调动、任免工作;
14.协助教职工办理档案挂靠、落户等事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58-2610555、0758-26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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