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方案规定在大学一年级学生中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简称《基础》),《基础》课将“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地融为一体。《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意见的实施方案》规定,《基础》课“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本课程共计八章。绪论对开设本课程的原因、意义及方法进行了分析。第一至六章从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与民族精神、人生目的与人生价值、道德修养与道德品质、社会公德与公共秩序、职业精神与家庭美德等方面对大学生如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进行了分析与指导。本部分教学的目的是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帮助同学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第七、八章是“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这两章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主要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其目的是通过教育使同学们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部分高等院校《基础》课网络教学资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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