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党(团)建”工作体系,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围绕学校开展在线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在线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党团活动主要指由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含各学生社团)、各党团职能部门面向学校师生组织开展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类、组织生活类等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条 组织开展在线学生党团活动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学校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学习,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党团活动相融合。
第四条 基层党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在线学习专题党团活动。党(团)员汇报本人参加在线学习的情况,对学校、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在线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的对接融合。
第二章 党团活动内容
第五条 开展党团先锋引领活动
(一)依托“学习强国”、企业微信、“超星”等网络平台,组织动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同学们积极参与学校开展在线教学,认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二)依托学校各级各类微信工作群,组织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做好学校在线教学答疑解惑和信息收集反馈,学生每日在线健康打卡提醒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 开展在线思想政治教育
(一)利用在线教育教学的契机,引导建设网络思政课程资源库。
(二)以在线教学教育为主,依托“学习强国”、企业微信、“超星”等网络平台,组织开展书记、校长“开学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切实加强学生身心健康关怀和思想政治教育引领。
(三)依托“学习强国”、企业微信、“超星”等网络平台,推进各级党(团)组织书记开展在线讲授党(团)课,创新党(团)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加强党(团)员教育培训与思想政治素质提升。
第七条 开展在线党团主题活动
(一)依托“学习强国”、企业微信、“青年之声”平台,引导学生在线开展党团知识学习、居家体育锻炼等主题党团日活动,丰富学生的居家文化生活。
(二)依托“学习强国”和企业微信平台会议功能,建立网上会议室,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在线“三会一课”,让党员、团员随时“面对面”交流学习,讨论问题,切实提高在线教学教育工作效果。
第八条 开展在线党团理论学习
(一)宣传部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制定理论学习方案;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具体落实。
(二)充分利用超星网络平台、“学习强国”平台以及其他党刊党报网络平台学习资源,开展在线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党团理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加强在线思想政治教育。
第九条 开展在线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优质网络资源,依托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线上主题班会、微信群、QQ群等平台与载体,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以及其他专项宣传教育。
(二)依托学校“两微一端”以及各院系微信公众号,引导师生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学校防控工作部署,宣传防控政策和防控知识,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科学预防、积极应对疫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三)围绕疫情防控,开展“携手同行、抗击疫情”线上抗“疫”主题诗歌、书画、短视频等作品征集宣传活动,发动广大党(团)员、师生在家创作,为抗“疫”鼓气,振奋师生精神,宣传松田正能量。
(四)宣传防疫先进事迹,讲好师生党(团)员防疫抗疫先进事迹、感人事迹,讲好松田故事,积极传播正能量。
第十条 开展“学习强国”使用推广
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的海量资源与丰富功能,引导师生结合中心工作和开展线上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推动“学习强国”校园全覆盖,实行动态评比、动态通报,合理激励,积极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资源,促进在线教育和党团活动开展,构建学习型校园。
第十一条 开展党团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I志愿”系统,鼓励党团员师生守初心,担使命,在确保身体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配合学校和当地社区开展防控宣传相关志愿服务活动,让党旗、团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第十二条 开展党团支部品牌创建
(一)各院系要立足学校实际,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加强党建课题研究,创新党团活动形式和载体,积极打造党(团)建特色文化品牌,构建学习型创新型党(团)支部,培育具有松田特色院系亮点的特色样板党(团)支部群,促进党建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在线课外学术科技与文体艺术竞赛活动,以及其它党团建设特色文化活动。
第十三条 注重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各院系、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并掌握本单位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本部门创建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坚持宣传正能量这一总要求,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第三章 党团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党团活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统筹指导,各院系党团组织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对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进监控,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各院系二级党委、党总支、分团委书记是所在单位学生党团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活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活动策划与实施过程领导,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有效的促进学校在线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 党团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并按相关管理程序进行报批。各院系所有党团活动必须提前5天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结束后,组织单位需详细记录学生组织者、参加者的数据,并及时做好活动小结归档工作。活动记录结果将作为学生年度综合测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支持学生党团活动开展,鼓励各院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特色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和一定的经费保障。
第十九条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活动管理主体责任,制订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推进学校在线教学教育工作开展。
第二十条 各院系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企业微信、“超星”、“青年之声”、“I志愿”等平台,积极开展在线党团活动和在线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表现,将纳入各院系基层党(团)组织书记党(团)工作评议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学生的相关表现将作为综合测评和党团评优评先、党员发展的重要指标。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学生党团活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