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关于推报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推荐条件

1.截至2021年9月,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7个类别进行申报。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报1名候选人。

四、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各学院团委需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并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初审,于9月101700前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团委。

2.学校推荐: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推报情况,对各候选人情况进行集体评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校领导审核确定,经公示后上报团省委参与省级评审。

3.报送材料:包括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办公章)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团委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团委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17:00,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者将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联系人:马方慧

 话:020-82850023(内线8023)    

 箱:gdstunion@163.com

 

附件1: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团委

                                      20218月18日

版权所有@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粤ICP备15023299号-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邮编:51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