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2

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适当延长学生资助系统申报时间。将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申报日期延至1015日,辅导员及学院负责人审核日期延至1017日,学校审核日期延至1020日。

二、结合线上线下,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因无账号等原因,暂时无法登录系统的学生,可先通过往年的线下方式,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核工作,确保有需求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待系统正常使用后再进行信息补录,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信息一致性。

三、实事求是,认定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将系统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的结果(包括得分和等级)作为重要参考,结合学生日常消费等情况,由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认定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耐心解答,用好系统。各学院要耐心解答学生的疑惑,积极与学生沟通,有问题及时反馈至学院助贷专员处,由专员统一反馈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有了解决方法后,专员要及时告知相关辅导员,辅导员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各带班辅导员及学院负责人要认真查看系统操作手册,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及时完成本级系统任务(如:各带班辅导员要及时审核所带班级学生申报材料,学院负责人要及时进行二次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确保不因操作失误影响系统使用。

五、及时处置学生资助申请时反映的问题。学生资助系统试用过程中,如有学生遇到无法上网条件,或暂时无法顺利进行线上申请等情况,各学院辅导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学生分时段进行线上申请。确因无条件进行线上申请的学生,各学院可先安排学生进行线下申请。各学院要坚决杜绝因系统和程序的问题,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申请参加认定或无法申请资助的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学生处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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