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议

发布日期:2022-10-10

为认真落实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处于1010日在肇庆校区行政中心四楼407会议室召开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刘志新,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办公室成员,学生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学生处资助中心主任袁爽秋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流程和初审情况: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于97号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共有8个国家奖学金名额,446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评选对象为学校2019-2021级在校全日制学生。

评审流程为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核,在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初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经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朱嘉茵等8位学生初审合格,拟报请批准朱嘉茵等8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李佳栎446位学生初审合格,拟报请批准李佳栎等446位学生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在会上,评审小组对以上学生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充分的讨论,最终一致通过朱嘉茵等8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李佳栎等446位学生获得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议

我校将继续把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作为资助育人工程的重要载体之一,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育人导向与功能,促进争先创优、勤学奋进的优良学风的形成,同时鼓励学生从榜样中汲取力量,把握机遇、努力进取,进一步让资助育人工作成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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