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学位工作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生处于2024年5月8日在肇庆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会。刘志新副书记,学生处、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全体辅导员,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处长胡斌主持。

会议伊始,学生处宋美雪老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贯彻落实要求3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宋老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在明确管理主体职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做到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抓好学位工作的落实。

最后,党委刘志新副书记就本次学习内容提出以下两点要求:
一是要做好宣传学习,加强教育引导。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等方式向学生展开宣讲,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相关内容与要求,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
二是要结合管理规定,加强过程管理。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把控和管理,确保学生顺利通过毕业论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