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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校区学生医保培训会

时间:2023-03-13   浏览量:

为了更好的了解医保政策,做好我校学生医保工作,学生处于3月13日下午在肇庆校区行政中心5楼国际会议厅召开2023年肇庆校区学生医保培训会议,会议邀请到肇庆市鼎湖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肇庆校区全体辅导员,学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学生处胡斌处长主持。

培训会上,鼎湖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解读了肇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文件,对学生参保金额和医保定点医院等方面进行介绍,参保人每年需在10月-12月选择定点医院,在此期间内未进行选择的默认为属地定点医院;根据属地原则,我校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定点为莲花镇卫生院;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入院治疗,可前往肇庆市各大医院就医,所发生符合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70%的医保报销比例。

随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就医保报销和异地就医做了详细的解读标准:普通门诊年报销额度是230元/年,超过本额度即需参保人自费;本地住院的一级医院可以报销90%,起付线是400元;二级医院可以报销80%,起付线是800元;三级医院可以报销70%,起付线是1200元;居民如市外转诊或自主就医起付线为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120%;市外转诊报销比例下降10%,异地自主就医报销比例下降30%。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肇医保发〔2022〕41号)文件规定,学籍地参保回户籍地(省内)居住学生(提供学生证或能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有效材料),异地急诊人员可在出院之前补办备案。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于出院自费结算2个月内补办备案手续(个人承诺制除外),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异地就医入院、门诊发票日期为备案开始时间,按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核算医保零星报销待遇。参保人因病省外就医,需提前进行备案,因省外医保系统不与本省关联,参保人需保留省外就医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缴费明细清单,返校后将材料交至莲花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医保报销。参保人可以选择“粤省事”“粤医保”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APP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报备完成之后即可享受本市同等报销比例,(省内)直接联网结算。

培训会后,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与参会辅导员就学生参保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我校辅导员纷纷就落实学生医保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殊案例进行提问,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一一进行了专业解答。

本次培训切实提高了辅导员队伍的医保业务能力,为更好地落实学生参保工作、做好学生参保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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