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学生处于2024年4月1日下午在肇庆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召开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评审会,刘志新副校长和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学生处处长胡斌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学生处刘婷婷老师详细介绍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的工作流程,并就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增认定情况和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体情况进行汇报。

随后,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办公室成员对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学生名单进行评审,确定了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补充名单。
最后,刘志新副校长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规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在认定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避免错评、漏评现象的发生。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条件,规范评审材料,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
二、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辅导员要清楚了解所带班级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及时帮助,让学生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和老师的关爱。
三、持续推进受助学生感恩教育。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知恩感恩的良好品质,进一步引导受助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品格。
此次评审会保障我校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使资助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有精度、有效度、有高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