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学生处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在肇庆校区行政中心三楼307会议室召开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评审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学生处处长胡斌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学生处安阿绪老师详细介绍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的工作流程,并就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体情况和新增认定情况进行汇报。
随后,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办公室成员对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学生名单进行评审,确定了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名单。
最后,刘志新副校长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助学金各项资助及人员调整细则:明确各类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发放周期及发放方式,明确人员调整的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及公示要求。
2.压实工作责任并部署后续待办任务:各二级学院书记需核实评审数据与人员名单,辅导员要严谨开展工作,召开班会汇报班级资助工作开展情况,避免因工作疏漏引发问题。
3.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要求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切实强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力度,建立个性化关爱台账,对存在生活困难、学习吃力的学生,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此次评审会保障我校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使资助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有精度、有效度、有高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