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5级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广东省户籍普高新生。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原建档立卡学生、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的,优先申请;
2.符合“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原则,接受其中一项资助。
三、申请流程
1.各二级学院指导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规范填写《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做好申请学生资料核查,并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
3. 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0月10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附件1和附件2)交至学生处刘老师。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uploadfiles/2025/09/20250929093206512.docx
2. 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情况汇总表/uploadfiles/2025/09/20250929093214692.xls
学生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