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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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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8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5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广东省户籍普高新生。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原建档立卡学生、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的,优先申请;

2.符合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原则,接受其中一项资助。

三、申请流程

1.各二级学院指导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规范填写《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做好申请学生资料核查,并在本院公示3个工作日;

3. 各二级学院于20251010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附件1和附件2学生处刘老师。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uploadfiles/2025/09/20250929093206512.docx

2. 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情况汇总表/uploadfiles/2025/09/20250929093214692.xls

  

 

                       学生处

                                   20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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