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鼓励毕业生积极主动到基层建功立业,现要求各高校择优推荐1名教师和1名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设置
2024-2025年度广东省“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全省计划奖励高校毕业生16人,每人人民币3万元(税前);计划奖励教师2人,每人人民币2万元(税前)。2023年、2024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三、遴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挖掘深度,把该项推荐工作与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观引导,发挥基层就业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择优推荐1名教师和1名毕业生。学校将按照广东省毕业生就业部门相关要求,从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
(三)实行“推荐者负责制”。二级学院要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四)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重要荣誉奖励需提供佐证材料。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1600*900像素)各1张。
(五)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汇总表,所报送推荐材料以“学院+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子文件夹。电子版请于9月18日16:00前通过云之家发就业办汤新颖老师,联系电话:0758-2630509,纸质版同步交至学思苑H座106室。
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uploadfiles/2025/09/20250917082207841.doc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uploadfiles/2025/09/20250917082216669.docx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uploadfiles/2025/09/20250917082224323.docx
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uploadfiles/2025/09/20250917082231621.docx
5.“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uploadfiles/2025/09/20250917082238709.docx
学生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