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2级学生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学校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参评学年成绩平均85分及以上,排名居本班前2%,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综合测评总分居本班前6%,奖金15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参评学年成绩平均82分及以上,排名居本班前8%,单科成绩不低于78分,综合测评总分居本班前10%,奖金8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参评学年成绩平均78分及以上,排名居本班前10%,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总分居本班前15%,奖金500元/人。
(二)单项奖学金
1.评选范围: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2022-2023学年在科技创新、学术科研、文化艺术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在学院和学校产生较好影响的学生。
2.单项奖学金种类:
(1)科技创新奖:参加国家、省、市级以上教育系统组织的科技制作发明竞赛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取得名次或获得国家专利者。
(2)竞赛成果奖:国家、省、市级专业类知识竞赛(以正式文件为准,非协会类比赛)获奖者;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者。
(3)文体优秀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市运会以及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广州市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所组织的各类体育、艺术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4)精神文明奖:积极参与校内精神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或个人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有杰出表现,如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突出事迹者。
3.奖励办法:单项奖励金总额度根据当年奖学金下拨情况统筹确定,原则上参照如下奖励幅度: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如奖项与一、二、三等奖不符,按奖励对等级别给予奖励,具体认定工作由获奖者提供资料,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成绩进步奖学金
不符合以上奖学金的参评条件,但参评学年学业平均成绩比上学年进步1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综合测评总分居本班前50%,奖金3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一)符合参评条件者提交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加盖教务秘书签章,统一在右上角填写好近两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成绩排名、单科最低分和个人综合测评排名)及证明材料。
(二)以班为单位开展初评后报送所在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并将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天。
(三)各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公示材料、学生申请材料(按奖项分类、年级、学号从低到高的方式排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附件2)、《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初审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交至学生处。
四、注意事项
(一)为激励学生勤学上进,根据我校奖励不重复及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获奖,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受理学校的所有奖学金项目的申报;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证明材料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以及在2022-2023学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均取消评选资格。
学生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