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和《广东省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我校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严格按照学校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附件6)和要求做好学生信息的核查与认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下午16:00前,将各学院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学院学生监督小组成员名单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处;
(二)各二级学院于9月25日下午16:00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年级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以及相关的公示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处;
(三)各二级学院于9月26日下午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指定专人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名单顺序整理好,将纸质版(签字、盖章的原件)材料交到至善楼一楼学生处,电子版(盖章PDF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通知
3. 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年)
5.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6. 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
7. **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8. **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9. **学院**年级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学生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10. 年级评议会议纪要
11. 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年级评议表
12. **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年级评议结果公示
13. 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评议表
14.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15. **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初步认定结果公示
学生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