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教学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劳动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劳动观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和文明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文明素养,全面提高学生文明劳动素养。
二、课程内容
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充实劳动教育内容,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和相关专业实践活动。课程内容分为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两部分(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专升本(除2019级)学生须在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实践课程15学时(学思苑文明创建实践学时、其他类型劳动实践学时)(详见附件2);
普高学生须在2023年6月22日前完成实践课程5学时(学思苑文明创建实践学时、其他类型劳动实践学时)(详见附件3);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劳动课成绩管理,学生《劳动教育》的所有考核结果(成绩)需由辅导员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后及时做好登记,并于《劳动教育》课程结课后进行考核;
3.《劳动教育》课程成绩考核包括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和劳动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具体考核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考核结果(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详见附件4);
4.因特殊情况请假缺勤未进行劳动教育理论课学习或未参与集中劳动实践的需及时找辅导员补足相关课程,无故缺勤或因请假次数过多未上足相关课程者,《劳动教育》课程成绩判定为不及格。
附件:1.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大纲
2.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专升本学生《劳动教育》课程教学进
度表
3.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普高学生《劳动教育》课程教学进度
表
4.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劳动教育》理论、实践课程考
核表
5.《劳动教育》课程非试卷考试装订目录
6.《劳动教育》课程非试卷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学生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