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文件精神,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制度,维护校园和谐与安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2月19日起实施夜间值班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22:00-00:00
二、值班地点:学生公寓区
三、值班人员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按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工队伍夜间值班安排表》(附件1)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须提前向当晚的值班领导报批后方能调班。不得私自调班、补签、无故缺勤,否则按未到岗处理。
2.值班当晚必须住在校内并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
3.值班人员在22:00前,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签到。在公寓办签到后走访学生宿舍,并到所检查楼栋的宿管员处签到,然后下宿舍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4.值班人员在23:00时,准时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集合,由值班领导带队巡查公寓区情况,对于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纠正,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批评教育,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与指导。
5.巡查先在男生区(1、2、3、4、6栋宿舍楼)内围巡查,接着沿男生6、4、3栋宿舍楼外围巡查,途径男生5栋,再往新宿舍楼C18、C17、C16栋,然后到女生区宿舍1、2、3、4、5栋及学院后门巡查,然后再往回巡查,之后返回男生区、到达公寓管理办公室,当晚巡查结束。
四、值班领导值班要求
1.值班领导于22:00-23:00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考勤,并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领导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须提前向相应学生处处长报批。
2.值班领导为当晚校园维稳的第一责任人,如有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值班人员迅速、有效处理。
3.值班领导在23:00-00:00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巡查公寓区情况,制止、纠正违规行为,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4.值班领导负责填写当晚《“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暨学工队伍夜间值班记录表》(附件2)。巡查领导负责监督“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学工队伍夜间值班的落实情况。
5.值班工作人员要做好应急处理卫生防疫的准备,熟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工队伍夜间值班安排表
2.“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暨学工队伍夜间值班记录表
学生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