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为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激励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根据《关于举办“2018 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预通知》(粤辅导员基地函〔2019〕4 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将推荐1名辅导员参与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
二、参评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须是在岗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参评。各系可推荐1名参评对象。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道德。热爱辅导员工作,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
3.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强、业务精、成效好,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工作成效和实践引领作用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4.工作资历。具备至少 4 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四、评选程序
(一)系推荐:请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并按照要求在2019年3月12日前报送推荐人员材料;
(二)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2019年3月13日组织校内评选,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进行校内公示,在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育人实效、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个人成长等。事迹材料需真实,材料作假将被永久性取消申报资格。
2. “2018 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3.学生工作案例(5000 字左右)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按要求于2019年3月12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附件:1.“ 2018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 报名表填写说明
3. 关于举办“2018 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的预通知(粤辅导员基地函〔2019〕4 号)
学生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