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今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强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学校思政工作在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作用,不断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开展好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探索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思政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形成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一校一品”或“一校数品”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案例征集、评选和结果运用三个阶段。
(一)征 集 ( 5 — 7月 )
征集范围: 驻肇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请各校结合开展思政工作的实际,就综合反映本校、二级学院、或某一领域(如: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类型)思政工作特点申报工作案例,原则上每所学校报送2—5 个案例。
(二)评选(8 — 10 月 )
1.组织文本评审。市社科联对各校报送的案例文本进行审核汇总,聘请专家对申报的案例进行文本评审,评选20个作为入围的优秀案例。
2.组织现场评审。由入围单位以现场演讲方式,展示案例的 鲜明特色、良好实效和示范特性,组织评委以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评审,评出一等奖2 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10 个。
(三)结果运用(11 — 12 月)。对被评为优秀案例的颁发 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获得一等奖的各奖励5000 元,二等奖的各奖励3000 元,三等奖的各奖励2000 元,优秀奖的各奖励1000 元。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印发至各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并适时组织巡回演讲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各校要高度重视,把申报优秀 案例工作作为推进本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二)体现创新,突出示范。申报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体现本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和特色,突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体例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案例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
(三)按时报送,格式规范。案例篇幅控制在5000 字以内, 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须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注明图注)。同时,填写好《肇庆首届“育人杯”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3)和《肇庆首届“育人杯”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以部门为单位于8月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肖俊。
附件:1.关于在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开展肇庆首届“育人杯”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案例材料格式
3.肇庆首届“育人杯”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
4.肇庆首届“育人杯”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学生处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