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调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资助工作者,包括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辅导员及基层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2.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3.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5.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工作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须于2022 年12月2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21 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2.个人简介(限 200字内,用于微信展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 或 PNG格式,大小不超过 5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附件∶关于评选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1.2021 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