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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3   浏览量:

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勤工助学优秀个人

1.评选对象:参评学年通过学生处统一招聘,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体学生。

2.评选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满1用工部门或学院审核合格

2遵守勤工助学岗位各项制度,爱岗敬业。工作态度良好,对勤工助学工作有正确的认识,没有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情况,无他人投诉,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3参评学年无违规违纪情况

4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科目

5若出现一人兼多岗的情况,只能参加单个岗位评优。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凡在参评学年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校级、院级及班级的学生干部宿舍舍长(仅以宿舍舍长职位参评,其所在的宿舍需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经学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负责人。

2.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上和学习生活中表现良好,群众基础好,有较高威信,能带动同学参加宿舍、班级、学院和学校的文化建设;

2)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善于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3)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无补考科目

3. 评选名额:班级学生干部(含宿舍舍长)获奖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校级和院级学生干部单独评选,不占用班级评选指标,获奖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15%

(三)优秀大学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15%;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四)优秀大学生标兵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10%;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

(五)文明宿舍

1.评选条件:

1宿舍人际关系和睦,宿舍文化气氛浓厚;

2宿舍卫生整洁,在卫生和内务评比中获得优秀评价2以上;

3宿舍公物保持良好,没有人为损坏的情况,无乱张贴、宿舍门口乱堆放杂物等情况

4没有出现晚归、酗酒、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违纪行为

5服从宿舍管理在宿舍文化等方面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宿舍优先。

2.评选名额:不超过参评宿舍的10%

3.奖励措施:对获评文明宿舍的宿舍,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先进班集体

1. 评选条件:

(1)辅导员热爱班级工作,责任心强,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有关情况和认真做好班级有关工作

(2)班级组织健全,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有计划、有记录和总结;

(3)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同学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4)严格遵守学的各项管理规定,本班学生上一年度未受学警告以上处分及违规违纪行为

(5)在同等条件下,有优秀事迹和在运动会等级以上(含级)大型文体活动上表现优异,为学院和学争得荣誉的班级优选参评。

2.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

3奖励措施:对获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原则上每学年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项荣誉称号,采取就高原则,不得重复获奖。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一份;

2.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秘书签章(统一在右上角填写好单科最低分个人综合测评排名);

3.申报材料(包括文字陈述,图片,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按照年级、学号从低到高排序;

2.申请表与其他证明材料用回形针或者长尾夹固定,不使用订书针(证明材料可使用订书针装订);

3.按比例计算名额时,如有小数点的情况,超过0.1(包含)一律进一位,例如,计算后得出1.1,即视作21.09视作1

三、荣誉称号的申报及评审

(一)我校实行荣誉称号申报制度,凡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未提出申不能获得任何荣誉称号学生申荣誉称号的时间118日前

(二)学生本人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班级初评后报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1112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处

(三)学生处11月中下旬组织学生评优评先工作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四)已获荣誉称号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等行为,学校有权撤消其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励,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的学生在学校大会表彰之前受学违纪处分的,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异议处理

(一)学生本人对初步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所在学院应在接到学生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学生本人对所在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所在学院答复后3天内向学生处提起书面申诉,学生处应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和做出处理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呈送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本人和所在学院,此为最终处理结果。

附件: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

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大学生申请审批表

4.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大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

5.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文明宿舍申请审批表

6.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7.XX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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