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勤工助学优秀个人
1.评选对象:参评学年通过学生处统一招聘,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体学生。
2.评选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满1年,用工部门或学院审核合格;
(2)遵守勤工助学岗位各项制度,爱岗敬业。工作态度良好,对勤工助学工作有正确的认识,没有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情况,无他人投诉,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3)参评学年无违规违纪情况;
(4)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科目;
(5)若出现一人兼多岗的情况,只能参加单个岗位评优。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凡在参评学年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校级、院级及班级的学生干部,宿舍舍长(仅以宿舍舍长职位参评,其所在的宿舍需获得过“文明宿舍”称号),经学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负责人。
2.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上和学习生活中表现良好,群众基础好,有较高威信,能带动同学参加宿舍、班级、学院和学校的文化建设;
(2)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善于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3)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无补考科目。
3. 评选名额:班级学生干部(含宿舍舍长)获奖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校级和院级学生干部单独评选,不占用班级评选指标,获奖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15%。
(三)优秀大学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15%;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四)优秀大学生标兵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10%;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获奖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
(五)文明宿舍
1.评选条件:
(1)宿舍人际关系和睦,宿舍文化气氛浓厚;
(2)宿舍卫生整洁,在卫生和内务评比中获得“优秀”评价2次及以上;
(3)宿舍公物保持良好,没有人为损坏的情况,无乱张贴、宿舍门口乱堆放杂物等情况;
(4)没有出现晚归、酗酒、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违纪行为;
(5)服从宿舍管理,在宿舍文化等方面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宿舍优先。
2.评选名额:不超过参评宿舍的10%。
3.奖励措施:对获评“文明宿舍”的宿舍,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先进班集体
1. 评选条件:
(1)辅导员热爱班级工作,责任心强,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有关情况和认真做好班级有关工作;
(2)班级组织健全,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有计划、有记录和总结;
(3)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同学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本班学生上一年度未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及违规违纪行为。
(5)在同等条件下,有优秀事迹和在校运动会等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型文体活动上表现优异,为学院和学校争得荣誉的班级优选参评。
2.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
3奖励措施:对获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原则上每学年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项荣誉称号,采取就高原则,不得重复获奖。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一份;
2.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秘书签章(统一在右上角填写好单科最低分、个人综合测评排名);
3.申报材料。(包括文字陈述,图片,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按照年级、学号从低到高排序;
2.申请表与其他证明材料用回形针或者长尾夹固定,不使用订书针(证明材料可使用订书针装订);
3.按比例计算名额时,如有小数点的情况,超过0.1(包含)一律进一位,例如,计算后得出1.1,即视作2,1.09视作1。
三、荣誉称号的申报及评审
(一)我校实行荣誉称号申报制度,凡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未提出申报不能获得任何荣誉称号,学生申报荣誉称号的时间为11月8日前;
(二)学生本人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班级初评后报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1月12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学生处;
(三)学生处于11月中下旬组织学生评优评先工作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四)已获荣誉称号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等行为,学校有权撤消其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励,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的学生在学校大会表彰之前受学校违纪处分的,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异议处理
(一)学生本人对初步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所在学院应在接到学生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学生本人对所在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所在学院答复后3天内向学生处提起书面申诉,学生处应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和做出处理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呈送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本人和所在学院,此为最终处理结果。
附件: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申请审批表
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大学生申请审批表
4.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大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
5.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文明宿舍申请审批表
6.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7.XX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