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4   浏览量:

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

1.一等奖学金:参评学年成绩平均85分及以上,排名居本班前2%,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综合测评总分居本班前6%,奖金1500/人;

2.二等奖学金:参评学年成绩平均82分及以上,排名居本班前8%,单科成绩不低于 78分,综合测评总分居本班前10%,奖金800/人;

3.三等奖学金:参评学年成绩平均78分及以上,排名居本班前10%,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综合测评总分居本班前15%,奖金500/

(二)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奖励办法

1.单项奖学金的评选范围: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参评学年在科技创新、学术科研、文化艺术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在学院和学产生较好影响的学生。

2. 单项奖学金种类:

1)科技创新:参加国家、省、市级以上教育系统组织的科技制作发明竞赛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取得名次或获得国家专利者。

2竞赛成果

在国家、省、市级专业类知识竞赛(以正式文件为准非协会类比赛)中的获奖者;

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者;

(3)文体优秀: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市运会以及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广州市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所组织的各类体育、艺术类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4)精神文明:积极参与校内精神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或个人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有杰出表现,如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突出事迹者。

3. 奖励办法:单项奖励金总额度根据当年奖学金下拨情况统筹确定,原则上参照如下奖励幅度: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如奖项与一、二、三等奖不符,按奖励对等级别给予奖励,具体认定工作由获奖者提供资料,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成绩进步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不符合以上奖学金的参评条件,但参评学年学业平均成绩比上学年进步10及以上,单科成绩不60分,综合测评总分居班前50%,奖金300/人。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一份;

2.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秘书签章(统一在右上角填写好单科最低分个人综合测评排名);

3.申报材料。(包括文字陈述,图片,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按照年级学号从低到高排序;

2.学生个人申请表与其他证明材料用回形针或者长尾夹固定,不使用订书针(证明材料可使用订书针装订);

3.申请成绩进步奖的学生,须在成绩单上分别注明第一、二学期或者近两学年学业成绩

4.按比例计算人数时,如有小数点的情况,超过0.1(包含)一律进一位,例如,计算后得出1.1人,即视作2人,1.09人视作1人;

三、奖学金的申报及评审

(一)我校实行奖学金申报制度,凡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未提出申不能获得任何奖学金

(二)学生申奖学金的时间一般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第七至第八周,申的是上一学年的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具备评选规定的各项条件,原则上不得降格评选。学生申奖学金的时间118日前

(三)学生应按时向所在学院奖学金,认真填写申报表格。由于学生本人未按时申或在申的过程中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的疏漏,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本人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班级初评后报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112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材料及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学生处;

(五)学生处于11月中旬召开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六)学校拟于12月份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财务处按规定发放奖学金;

(七)为激励学生勤学上进,根据我校奖励不重复及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得重复获奖

(八)为更好地管理奖学金,我校实行奖学金收回制度。学生有休、退学或违纪处分的,原来获得的奖学金由学校按月收回。收回的金额=(奖学金数额÷12×从申请休、退学或违纪的当月算起一个学年中剩余的月数;被开除学籍者全额收回。

四、异议处理

(一)学生本人对初步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所在学院应在接到学生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学生本人对所在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所在学院答复后3天内向学生处提起书面申诉,学生处应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和做出处理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呈送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本人和所在学院,此为最终处理结果。

附件: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XX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1114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邮编:511370   电话:020-82850018   招生专线:020-82856988、82856989(传真)

版权所有@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粤ICP备150232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