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学院:
2022年度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肇庆校区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肇医保发[2021]45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将组织在校学生统一参加2022年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肇庆校区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在校生;
二、参保享受待遇时间
在校生享受待遇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
(一)缴费标准
1.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医疗救助基金或财政资金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缴费方法
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统一由学校代收代缴。
(三)申请不参加大学生医保事宜
1.在充分了解有关医保政策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本人如有不在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强烈意愿,且经过家长同意后,可以申请登记不参加2022年度在校生城乡居民医保,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按规定参保缴费:
(1)已(拟)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随父母参加2022年度公费医疗;
(3)个别2018级学生的长期实习单位为其办理2022年度职工医保;
(4)已(拟)在2022年度享受其他非商业保险类的医疗保障待遇。
2.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提供异地参保或续保的证明材料,于11月5日前交给辅导员审核,申请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专门负责医保工作老师(以下简称“医保专员”)统一留存至学生毕业;坚持不参保或不缴费的学生在医保年度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召开专题班会介绍居民医保相关政策;
(二)各辅导员须按采集模板(附件2)格式采集所带班级参保学生信息,汇总(附件3)参保人数与不参保人数之和应等于实际在读学生人数,核对无误后于11月5日前将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医保专员处;
(三)各二级学院医保专员须汇总并整理居民医保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于11月9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处张老师;
(四)学生处汇总并整理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医保数据,核查无误后会同各二级学院医保专员开展参保增员、缴费确认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常参保缴费后,为切实方便广大参保人到各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查询医保政策等,提倡学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如有疑问,请联系医保局,联系电话:0758-2322770、0758-2322936;
2.申请免费参保获得审批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不在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如果已交医保费用,学校将在医保工作结束后,统一为学生办理退费事宜;
3.2022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加登记及及缴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医保年度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负责;
4.在校生异地就医,请联系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咨询及线上办理开通异地就医,医保中心异地就医联系电话:0758-2108570;
5.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就医待遇等请参考附件4;
6.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及所有学生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关注肇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附件5),方便了解居民医保政策和最新动态。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2.肇庆市在校学生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采集模板
3.不在校参加2022年医保汇总表
4.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简介
学生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