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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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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1年“宪法卫士”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19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宪法卫士”活动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学习任务

高等教育阶段要求必做任务为:学生在普法网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选做任务为:1.通过歌曲、图画、折纸、舞蹈、园艺等不同形式,进一步感受宪法文化,领会宪法精神;2.通过报刊、书籍、网络、主题展览等途径,或者实地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历史博物馆、成就展等,深入了解党史故事,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谈谈学习心得或者思考体会,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记录下来;3.了解社会的一个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思考应当如何预防、妥善应对和处理。结合身边的案件或事件,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记录相关情况或者思考心得;4.了解生活中关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记录学习心得或者思考体会。

、参与对象

2019-2021级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

10月19日-11月5日

、活动内容

(一)登陆

1.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第六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微信小程序。

2.选择“普法网账号登录”,输入普法网账号(G身份证),初始密码为123456。学生登录网址为:https://user.qspfw.moe.gov.cn/user/#/user/login?redirect=%2Factivity。

(二)完成学习练习

首页点击“学习练习”,学习内容包括六个主题,每个主题下设课程学习和课后练习。只有完成“学习练习”才可进行下阶段“综合评价”。

(三)完成综合评价

完成“学习练习”后首页点击“综合评价”,去评价即可开始答题:10个题限时5分钟,最终显示分数、用时、奖牌。每人有五次答题机会,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活动要求

活动期间各辅导员组织督促学生参与完成宪法与法治知识学习练习、综合评价等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级学院辅导员登录网址为:https://cloud.qspfw.moe.gov.cn/#/user/login?redirect=%2FdashboardIndex。

二级学院辅导员登录账户名为手机号,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相关事宜

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黄老师(广州校区);张老师(肇庆校区)。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

2.学生使用手册指引

3.二级学院辅导员使用手册指引

学生处

2021年10月19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邮编:511370   电话:020-82850018   招生专线:020-82856988、828569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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