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实现对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干预,防止学生因严 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 稳定,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包括广州校区和肇庆校 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1 年 9 月 22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
二、排查范围
2018-2021 级全体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重点排查在生活、学习、身心等方面出现问题、面临困难和开学 返校后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
四、排查程序
1.自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 的自查工作,具体排查方式自行确定,排查过程中如需帮助,请与心 理咨询中心卢老师联系;
2.报送。自查结束后,于 9 月 28 日下午 17 点之前将《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报送表》电子版报送至心理咨询中心卢老师处。
五、查后工作1.筛选出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后,各二级学院要安排适当人员 (心理咨询师、辅导员、心理异常学生的同学、朋友等)与心理异常 学生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实现“一对一”疏导,并建立健全 学生心理档案;
2.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咨询中心联系,尽快开展 咨询和转介工作;
3.对于处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该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辅导员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
4.对于开学返校后表现异常的,要及时关心学生出现异常的原因,帮助学生做好减负工作,同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一起帮助学生恢复到正常生活学习中来。
六、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有效开展;
2.心理危机排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要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3.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4.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向心理咨询中心咨询。
附件: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报送表
学生处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