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系:
2021年高校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借款毕业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存档备查。
(二)材料审批
1.符合办理条件的贷款学生在9月10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并在9月2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上报。
2.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二、组织毕业确认
各院系助贷专员要组织、督促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院系助贷专员审核完成后应导出毕业确认表给学生签字确认,学校与学生各留一份毕业确认表留底备查。各院系要加强抽查审核,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由各高校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协助完成做好相关工作。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三、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生处
2021年5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