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根据《关于评选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广东省奖助委〔2018〕5号)文件精神,我院将推荐两名人员参与评选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我院各系学生资助工作者,包括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辅导员及基层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各系可推荐1名参评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系推荐:请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并按照要求在2019年1月13日前报送推荐人员材料;
(二)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2019年1月15日组织校内评选,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在2019年1月17日前报送材料。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质;
(二)各系要把评选工作与彰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凝聚资助事业发展共识、提高社会各界对资助事业关注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广大资助工作者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三)各系确定推荐对象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用于微信展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纸质和电子版)一份;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要求于2019年1月13日前报送至邮箱。
附件:1.关于评选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