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国家三金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9-28   浏览量:

学校各二级学院

为了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校将于92819:00广州校区行政楼三楼多功能厅举行国家奖学金答辩会。

一、答辩意义

国家奖学金答辩会可以更好地保障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与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定体制,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创先争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基本条件

1.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党、团、行政处分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度各科(公选课除外)成绩平均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6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本年度综合测评排班级前五名

三、答辩流程

1. 答辩者提前20分钟入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围绕奋斗青春路,启航新征程主题进行演讲答辩

2. 个人5分钟陈述

1)可通过多媒体手段辅助形式进行答辩,可配以PPT展示;

2)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科研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文体特长(文艺、体育、辩论等)、公益活动等方面

3)答辩者穿着须正式得体。

3、评委针对答辩者陈述的内容提问。(2分钟)

4、答辩结果于会后统计并公示

四、答辩评审细则详见附件1

五、答辩名单详见附件2

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产生方式及结果公布

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由学业平均分和答辩平均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平均分占70%、答辩平均分占30%。结果于会后统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名单所列学生有异议(必须附署名的纸质版材料),请致电学生处袁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57899/8899

附件:1. 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细则

2.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

学生处

2021928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邮编:511370   电话:020-82850018   招生专线:020-82856988、82856989(传真)

版权所有@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粤ICP备150232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