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个人自传》撰写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2118号)的文件精神,更好地了解2019级专升本生和2021级新生的心理及思想状况,加强有效沟通,给予学生更有针对性的帮助与指导,帮助学生更加顺利度过入学适应阶段决定开展2021年学生《个人自传撰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撰写时间

2021930日至1011

二、撰写对象

2019级专升本生、2021

三、撰写要求

(一)个人成长经历,对这些经历的认识和看法;在成长过程中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些事情,及其对自我的影响;自我评价,认为自己有哪些性格特点,这些性格特点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等。

(二)对自己大学学习及生活的规划,包括希望如何度过自己的大学,对未来就业的规划等。用原稿纸手写,字数1500字以上。

四、《个人自传》阅读与存档

辅导员须仔细阅读学生的《个人自传,并在2周内完成阅读,于1026日前做好存档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个人自传是辅导员了解学生的重要途径。为提高自传的普查效度,在通知学生撰写自传时,请勿直接将此通知转发至学生,应强调关注学生成长经历与未来规划,以便更好了解学生和帮助他们成长。

(二)面向学生《个人自传》通知请转发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个人自传》撰写工作的通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处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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