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21〕18号)的文件精神,更好地了解2019级专升本学生和2021级新生的心理及思想状况,加强有效沟通,给予学生更有针对性的帮助与指导,帮助学生更加顺利度过入学适应阶段,现决定开展2021年学生《个人自传》撰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撰写时间
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
二、撰写对象
2019级专升本学生、2021级新生
三、撰写要求
(一)个人成长经历,对这些经历的认识和看法;在成长过程中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些事情,及其对自我的影响;自我评价,认为自己有哪些性格特点,这些性格特点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等。
(二)对自己大学学习及生活的规划,包括希望如何度过自己的大学,对未来就业的规划等。用原稿纸手写,字数1500字以上。
四、《个人自传》阅读与存档
辅导员须仔细阅读学生的《个人自传》,并在2周内完成阅读,于10月26日前做好存档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个人自传是辅导员了解学生的重要途径。为提高自传的普查效度,在通知学生撰写自传时,请勿直接将此通知转发至学生,应强调关注学生成长经历与未来规划,以便更好了解学生和帮助他们成长。
(二)面向学生《个人自传》的通知请转发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个人自传》撰写工作的通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