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核实我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疑似未受助有关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核实《乡村振兴局疑似未受助学生待核实名单》(详见附件)中学生在2021年秋季学期是否享受学生资助(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学校、社会资助),并在表中填写核实情况。
二、核实后,如存在学生已获得资助但未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情况,学院要及时补录系统。
三、各学院要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本学院省内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宣传有关学生资助政策,主动组织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相关资助项目。
四、各学院在核实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泄露有关学生信息。请于4月26日10:00前将《乡村振兴局疑似未受助学生待核实名单》及相关凭证,发至学生处袁老师处。
学生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