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2024学年兼职心理指导老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馆、中心)

根据《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专兼职心理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现就兼职心理指导老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专任教师、行政人员及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能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专业指导、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二)具有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或获得省高校心理健康咨询与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心理咨询师上岗证;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助理心理师以上;或符合精神卫生法相关执业要求者

三、工作职责

详见《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专兼职心理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选聘程序

有意愿申请的老师填写《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咨询老师聘任申请表》(见附件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咨询老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根据要求将附件2-3纸质版材料于2023101011:00至博雅楼S2-20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1.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专兼职心理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

2.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咨询老师聘任申请表

3.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兼职心理咨询老师信息统计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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