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请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1、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或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退役士兵;

2、退出现役2年内免试入学或复学中等职业技能培训(含成人教育)的退役士兵;

3、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退役士兵。

二、申请时间

2024年3月27日上午10:00前。

三、申请标准

1、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2023年3月1日以来,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可继续申报。

2、退役士兵参加中等职业技能培训(即学历层次为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且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助每人每年4500元。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学生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的专升本学生,应提供专科阶段申领过的证明材料及专科毕业证;

2、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27日上午10:00前,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与各类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处,电子版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


附件1: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uploadfiles/2024/03/20240315105455690.pdf

附件2:2024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 /uploadfiles/2024/03/2024031510551543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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