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新生《个人自传》撰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教思函【202414号)为了更好地了解2024入学学生的心理及思想状况,帮助学生更加顺利度过入学适应阶段决定开展2024年新生《个人自传撰写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撰写时间

2024923-30

二、撰写对象

2022级专升本和2024普高新

三、撰写要求

(一)早期的记忆,以及对这些回忆的感受;个人成长经历,对这些经历的认识和看法;在成长过程中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些事情,及其对自我的影响

(二)自我描述与评价,包括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人际关系、容易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等。

(三)对自己大学学习及生活的规划,包括希望如何度过自己的大学,对未来就业的规划等。

(四)自传通过手写的形式提交,字数不少于1000字。

四、《个人自传》阅读与存档

辅导员须仔细阅读学生的《个人自传,并在2周内完成阅读,于1014日前做好存档工作阅读时,需注意学生《个人自传》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主题

(1)对学生的个性和生活造成显著影响的家庭环境问题。

(2)对学生的个性和生活造成显著影响的不良教养经历。

(3)对学生的个性和生活造成显著影响的人际关系问题。

(4)对学生的个性和生活造成显著影响的身体疾病。

(5)心理问题与心理疾病。

(6)自我意识问题。

(7)对现实及未来的强烈负面感受。

(8)其他需要关注的主题。

对于自传中存在疑似问题主题的学生,可参考其心理测评结果,并与心理中心专职老师沟通,对学生心理状况作出判断,并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心理访谈。

五、注意事项

(一)新生个人自传是心理健康普查的重要一环,也是辅导员了解学生的重要途径。为提高自传的普查效度,在通知新生撰写自传时,应强调关注学生成长经历与未来规划,以便更好了解学生和帮助他们成长。请把通知附件转发给学生,不要直接将自传撰写通知转发至学生班级群,更不应将普查目的告知学生。

(二)面向学生《个人自传》通知请转发附件。



附件:2024年新生《个人自传》撰写须知/uploadfiles/2024/09/20240920142405621.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920

请选择
暂无数据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432号 邮编:511370 电话:020-82850018 招生专线:020-82856988、82856989(传真)